关于新增学生计算机能力提升训练认定创新创业学分的管理办法
一、目的和意义
计算机能力提升能更好地让大学生适应时代需求,增强就业竞争力,促进跨学科研究,提升创新能力,提高学习效率,培养综合素质,并助力社会发展。为鼓励学生参与计算机能力提升训练,特制订本办法。
二、加分范围
凡参与计算机能力提升训练的学生,根据桂航发〔2022〕3 号“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修订),可新增认定创新创业1学分(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条件与考试、考证结果不挂钩,每位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仅限认定1次)。
三、加分条件
参与计算机能力提升训练的学生,在申请新增创新创业学分时,需提供以下3项材料:
(一)计算机能力提升训练过程证明材料(训练过程照片5张或本人在线训练证明记录)
(二)学习总结(不少于1200字)
(三)参加以下计算机能力考试或考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人社部设置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简称“软考”)、工信部教育与考试中心组织的计算机相关职业技术水平考证、华为开发者认证考试)的证明材料。
凡缺考的学生,不能参与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参加校内组织的考试或考证,由组织考试单位出具学生参考证明材料,学生不用另行提供;参加校外组织的考试或考证,学生需要提供准考证原件和考试成绩截图证明等参考证明材料。
四、实施和管理
每年4月和10月进行新增学生计算机能力提升训练认定创新创业学分工作。参加认定的学生根据认定通知(另行公布)将相关证明材料交至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统一完成创新创业学分的录入。
毕业班学生在最后一个学期内满足新增学生计算机能力提升训练认定创新创业学分条件的,可随时提交认定申请。
五、时效和调整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