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单位: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切实提高教学质量,提升我校教师的教学研究水平和教改实践能力,根据《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校教字〔2010〕13号),现将组织申报2011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立项办法
(一)本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不设项目申报指南,申请人可根据本校、本专业教育教学改革的特色和需要及自身的研究专长,结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战略任务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做大做强做优广西工业和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新要求,参阅历年《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获奖成果》等文件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二)项目申报的范围主要是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实验、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教学资源共享、教学管理、教学质量保障、教学特色培育等方面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尤其突出在教育教学改革的新理论、新方法、新形式,应用型、技能型、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新途径、新机制等方面开展研究和探索,培育和产生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应用推广价值的教学成果。
(三)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有校级、自治区级教学研究项目尚未通过结题验收的教师,不得申报新的校级教学研究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请2个及以上的校级教研项目。项目组成员参研校级教研项目不超过2项。
(四)申请人要认真阅读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按要求申报。申请人所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指导,帮助申请人做好策划,对选题、论证、排版、打印、装订等环节严格把关,对申请书所有栏目的填写内容认真审核,提高申报质量。
(五)由学校组织教学工作委员会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报学校领导审批后,由学校下达项目立项及其资助经费额度的通知。
二、申报时间和上交材料
(一)项目的申请工作从本通知下达之日起开始受理。申请人可从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的“教学项目”中下载《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填表一式3份,交到所在系(管理部门人员的申请书根据项目的学科分类交到相应的系)。
(二)经系领导审核同意后,各系将申请人的申报信息录入《桂林航专2011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统计表》(Excle电子表格,可从教务处网站下载)内,并在3月21日前将本单位申请人一式3份的申报材料和1份纸质表格及Excel电子表格交到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为规范申报材料,使材料的排版、打印整齐、美观,特对《申请书》的填写作如下要求:1 .封面的字体用宋体加粗,字号用小二号;表内段落标题字体用黑体,正文字体用宋体或仿宋体,字号用小四号,行间距固定值23磅左右。2 .段落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王艳,联系电话:5863229。